50万 人工智能典型案例或示范项目支持
基础信息
资助形式:按照每个典型案例或示范项目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、10万元奖励
资助金额:同一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
一般审批周期:9 - 12个月
发布机构/单位:科技创新处
条例依据/网站:https://qhsk.sz.gov.cn/qfythpt/enterprise/enterprise/policy-qianhai/PolicyDetail/PolicyDetail.html?id=183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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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(一)小微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50%以上。中型及大型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30%,或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
不少于2000万元。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照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中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”及“工业”划分标准执行。
(二)企业主营业务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:
1.人工智能软件。包括计算机视觉软件、智能语音处理软件、自然语言理解软件、生物特征识别软件、虚拟现实/增强现实软件、大模型、具身智能系统等。
2.人工智能服务。包括机器学习服务、计算机视觉服务、智能语音处理服务、自然语言理解服务、生物特征识别服务、人工智能数据服务、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。
3.人工智能产品。包括人工智能芯片、人工智能传感器、智能机器人及灵巧手、智能运载工具、虚拟现实/增强现实设备、智能可穿戴设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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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· 机构申报的所有材料,除另有说明外,需加盖单位公章,非空白页(含封面)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(提示: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将被退件!);
· 材料中的审计报告,均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,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;
· 申报材料所提扫描件,是指原件扫描件;
· 涉及外文的,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。